承德市三项措施切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16.09.2015  15:53

      承德市民政局强化措施,抓实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全市各类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一是按照《承德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推进“阳光低保”。全市的低保工作实现了“阳光申请、阳光核查、阳光听证,阳光公示、阳光审批和阳光发放”。配齐、配强市、县区低保核查认定中心人员,共有109名工作人员到岗,占核定编制总数的96%。全市新增低保对象的核查率达到了100%。二是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督各县区按照市民政、发改、财政和统计四局联合下发的《承德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和调整的指导意见》列入县区财政预算。截至目前,全市集中和分散五保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了4438元和4000元。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超过了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三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并下发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狠抓省(市)级“救急难”试点工作,落实了县区财政投入,出台了《“救急难”试点实施方案》和《县区政府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目前,全市有9个县区出台了临时救助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