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一个百分点

11.06.2015  02:20

来自承德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信息,自今年3月1日起,承德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据了解,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总数为23万余人,年征收保费2.2亿。以此计算,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承德市每年将为用人单位减负3600余万元;职工减少支出3600余万元,平均每人减少保费支出150多元钱。

据承德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对于2015年3月1日后已按3%费率多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将在今年内核定缴费金额时冲减。

目前,缴费系统软件已经按照新的费率开发了相应业务模块,河北省内的试点工作正在秦皇岛市试运行,一旦成熟,将在承德市正式使用。运行新的模块后,系统将计算出前几个月多征收的失业保险费,职工应退费金额均采用系统中当时个人缴费基数乘以0.5%计算,单位应退费金额等于个人应退费金额,今后逐月进行核减,冲抵用人单位及职工当期应缴的失业保险费。

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对减轻企业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都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