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公开宣判涉黑涉恶案件 55人获刑

16.11.2019  10:37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宣判大会。 张桂芹 摄

  中新网河北新闻11月16日电 (张桂芹 丛云峰)11月15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2起涉黑涉恶案件,5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55人获刑。

  承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苏铁成,承德市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及社会各届代表300余人参加大会。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宣判大会。 张桂芹 摄

  隆化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张军刑满释放后,纠集、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及其亲友在其身边,先后在承德县、澳门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一千四百多万元。

  该犯罪组织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由被告人张军进行统一安排、组织、指挥,并对该犯罪组织内成员有奖励、有惩罚。2014年以来,被告人张军等组织成员以软暴力为主,间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10余种4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迫使他人偿还非法债务人民币7599万余元,造成有的被害人夫妻离婚、有家不敢回、有学不敢上,有的被害人流产、被打后不敢作证、不敢通过报案等正当途径解决纠纷,有的被害人走上犯罪道路,造成多个公司、企业停业。

社会各届代表参加审判大会。 张桂芹 摄

  隆化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以被告人张军为首的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采用事前安排、带队人员及时汇报等方式进行组织指挥,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利用滋扰、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名被害人及亲属和无关邻居心理恐慌,且不敢举报和控告,严重影响居民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多个公司、企业停业,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被告人张军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张军同时犯有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窝藏罪、重婚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因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彭勇等5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杨程龙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和免于刑事处罚。

  随后,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杨富有等4名被告人涉恶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宽城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杨富有等4人以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杨富有等4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在深夜凌晨强迫外地货车司机购买平安符,时间长达3年,受害人数众多,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其行为为恶势力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富有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据悉,截至11月15日,承德市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63件,审结59件,二审受理31件,审结31件,共判处被告人427人,其中62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依法严惩和高效快速的审判,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

编辑:【郝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