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中院强制腾退已拍卖房屋

23.10.2020  14:10

10月14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对某小区一处司法拍卖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及时有效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深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

2017年9月,申请人承德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同年11月,承德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某小区房屋。2018年4月,案外人于某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并以已向开发商交纳该查封房屋的定金为由,私自占有该房屋。

2020年7月,法院向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收到通知七日内迁出房屋并腾退。同月,承德中院对于某提出的案外人异议之诉作出民事裁定,按撤诉处理。

2020年8月,承德中院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该涉案房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买受人刘某竞买成功。其间,执行法官多次对房屋非法占有人做思想工作,但是收效不大,非法占有人始终霸占房屋,拒不迁出该房屋。

为确保强制腾退工作顺利进行,承德中院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研究制定执行活动方案,成立集中开展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见证执行活动领导小组,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10月14日集中执行当日,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亚平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监控、指挥执行现场,及时发出执行工作指令。执行局各个部门、计财处、法警队等相关部门现场各负其责,分工合作。

在腾退过程中,房屋非法占有人于某态度恶劣,不愿搬迁。经执行法官现场说服教育,最终,于某慑于法律威严,同意腾退房屋。因该房屋内有年迈老人居住,承德中院充分彰显司法为民情怀,主动协调小区开发商在同单元一楼为其暂时安置住所。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全程监督下,执行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干警成功腾退房屋,并交付竞买人,顺利执结了这起长达三年之久的执行积案。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    

执行 在阳光下进行
强制腾房、拘留罚款、执行和解……10月14日至16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