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中院开展培树“三精品”活动

20.03.2020  19:12

为有效解决案件“三高两低”问题,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日前,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年”暨“培树精品文书、精品庭审、精品案件”活动。

实施方案提出,要明确案件申请再审率、二审发回改判率、诉前分流率、诉前化解率等指标,突出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瑕疵率高、申诉率高、发回重审改判率高,以及案件执行效率低、“一乡一庭”应用水平低等“三高两低”问题。各基层法院、中院各业务部门要深入部署,深入分析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四类案件”的审判监督。要通过业务指导,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控二审发回、改判及再审案件。要加强审限管理,严防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规范强化执行举措,加强“五类案件”的执行工作。要加强审判管理,广泛开展案件评查,深入开展“三精品”案件评选,严格督导落实。

实施方案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其中市中院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刘福明任组长的“案件质量年”暨“培树精品文书、精品庭审、精品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验收总结等工作。

各基层法院也要把该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组织落实。要积极研究问题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补齐补实工作短板。要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原则,进一步落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健全奖惩机制,切实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