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河北省设立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28.10.2014  10:32

  近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它的设立,将填补冀中南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空白,为我市乃至全省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开启又一重要平台,并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进程。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选址在空港工业园起步区,正定国际机场东侧;规划面积2.86平方公里,围网面积2.58平方公里,重点建设海关检查区、口岸物流区、保税物流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两个产业单元。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它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以口岸作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三大功能为主,积极拓展保税服务。

  据了解,综合保税区目前正在洽谈项目17个,已通过石家庄海关初审项目11个,总投资99亿元。其中,百博贸易将入驻园区建设“软木深加工”项目,年底有望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