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教师微博炫礼”已查实 涉及者被辞退

07.09.2014  14:19

6日晚,扬州市教育局及时公布“微博炫礼”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网络截图 摄

    网曝一位疑似江苏扬州的教师收学生家长礼物一盒螃蟹,并发微博炫礼。6日晚,扬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公布对此事核查和处理结果:博文涉及者系一乡镇幼儿园试用教师,其所试教幼儿园对其给予不再试用并辞退的处理,并给予该园园长行政警告处分。

    9月4日晚,一位微博名叫“倩大爷是双鱼座”的微博上出现以下内容:“学生家长送的,不要说我肤浅,我更喜欢人民币(配发大闸蟹礼盒图)。”该微博引发网友热议。5日上午,扬州市教育局回应称,目前正委托公安部门在核实发微博人真实身份,若确为该市教师,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厉惩处。

    6日晚,扬州市教育局及时将此事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此条博文涉及者今年秋学起刚被扬州某乡镇幼儿园试用,尚未正式聘用。9月4日傍晚,确有一学生家长到该同志家送了螃蟹,当时该同志不在家,其堂弟用平板电脑发了此博文。该同志回家发现后,当晚和父母把螃蟹退还给家长,并立即删除微博内容。

    通报称,该同志虽为刚上岗试用人员,本人未直接收受家长所送螃蟹,微博内容也非其本人所发,但家长送螃蟹的行为与其岗位工作有关,且微博内容造成了不良社会反响,故其所试教幼儿园对其给予不再试用并辞退的处理。

    同时,试用该同志的幼儿园园长对员工教育管理不力,故给予该园园长行政警告处分;幼儿园所在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幼儿园对上级布置的新学期师德教育的要求落实不到位,故对所在乡镇中心园园长、镇中心初中校长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扬州市教育局表示,以此为警示,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尤其是有关纪律条规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制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要求纪检监察和学校(园)要加强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再次公布了扬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及时举报教师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记者 崔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