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锐不可当 除恶势如破竹

04.09.2018  14:43

8月29日,河北省邢台、廊坊、石家庄、保定、唐山等地法院集中宣判10件涉黑涉恶案件,92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判后,社会各界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这是河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河北各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截止目前,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6件,判处犯罪分子43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的105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强化政治意识  勇于担当作为

河北是京畿重地,首都的“护城河”,还肩负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筹办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政治责任,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意义更加重大。为此,河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结合河北法院工作实际,河北高院迅速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步骤、打击重点、工作措施和要求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河北高院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将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中院和基层法院也都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配齐配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力量,确保严格依法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3月23日,河北高院对全省法院1570余名刑事审判人员进行培训,邀请最高法院参与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起草工作的专家为参训人员授课。4月12日,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和基层法院院长学习班上,河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良酷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大家专题授课,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月中旬,最高法院连续举办二期培训班,就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及审判程序等对刑事审判人员进行培训。河北高院积极组织河北三级法院审判骨干力量参加培训,以提升审判骨干力量的专业水平和审判能力。

万事齐备,河北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雷霆之势全面展开:

2月7日,河北高院分别在石家庄市和秦皇岛市依法公开宣判了丁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金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丁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非法持有枪支等罪被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金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寻衅滋事等罪被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零三万元。其他25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月13日,迁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吕某涉黑案。吕某是杨某、范某、朱某(均已判刑)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搜查罪。案发后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迁安市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

3月26、27日,石家庄、沧州、邯郸、秦皇岛、张家口等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八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被告人李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坚持依法严惩  保持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河北高院就明确了提出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通过3年不懈努力,全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及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得以铲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机制更加健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围绕总体目标,河北各级法院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被告人蔺某在负责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拆迁期间,因有的拆迁户不接受拆迁补偿条件,自去年1月至8月间先后五次分别纠集多人持砍刀、棍棒对拆迁户家人进行殴打、追逐、恐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蔺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大城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蔺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五个月至九个月有期徒刑。

对于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和扶贫资金的黑恶势力;对于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对于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对于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对于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对于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河北各级法院严惩不贷。

2009年12月,在邢台市经营兰州拉面的人员成立的“邢台市兰州拉面协会”逐渐发展形成了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打着“拉面协会”的旗号,以“在其成员店直线600米内不得经营重新开张拉面馆”为由,长期、多次使用堵门、恐吓、打砸、殴打等手段逼迫多名店主关门停业,给多名店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有组织的实施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邢台市桥西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河北各级法院还严厉打击了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2007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王某等纠集多人采用威胁、辱骂、殴打、纠缠、打砸财物、扣押车辆等形式,先后对向其借贷的十五名被害人非法暴力讨债,甚至将被害人关进狗笼子。被告人王某还指使他人在索要债务时将一被害人打成重伤。被告人王某还以收回租赁土地、拆除厂房和大棚等向多名被害人勒索财物6万余元。正定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对王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

加大宣传力度  扩大办案效果

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展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重大战果,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突出作用,全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是河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明显特点。  

全省各级法院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并将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河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越飞这样说。

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和决心。2月7日,河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两件涉黑涉恶案件。新华社、央视新闻直播间、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河北新闻联播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了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情况,央视新闻联播也进行了报道,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对此,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给予充分肯定。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北高院已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

以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为契机,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报道。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北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了6次集中宣判,共宣判涉黑涉恶案件38件,新华社、央视、央视网、中新网、光明网、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法制报、河北青年报等新闻媒体刊发稿件两百余篇(次),宣传形成了规模。

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深入挖掘,注重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的深度报道。7月12日,河北高院在邯郸市对赵某等涉黑案依法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故意伤害等罪对赵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名涉黑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十年至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此案涉案人员众多,仅涉黑的就有16人,犯罪事实有40多起,案情及其复杂。此案的成功审理是河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一次重大胜利。此案宣判后,河北高院邀请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河北电视台、长城网等新闻媒体记者赴邯郸,就犯罪的形成、案件的侦破和起诉、审理等深入公、检、法等部门进行深入采访,各家新闻媒体均进行了深度报道。

利用法院网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社会各界宣示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和力度。河北法院网是河北高院的官方网站,河北高院及时在河北法院网上发布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截止目前已刊发反映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稿件48篇。各地中院及基层院也及时在本院网站发布当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涉黑涉恶势力作坚决斗争。7月18日上午,衡水市桃城区法院的干警们走上街头,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活动。干警们向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有关法律知识,鼓励、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揭发检举“村霸”、“行霸”、宗族恶势力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7月20日上午,衡水中院与有关部门开展了  “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及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揭示黑恶势力的危害以及非法集资的风险,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此次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接受了近百名群众的法律咨询。

河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良酷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将继续坚决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平安河北和法治河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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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督导利器攻坚扫黑除恶——中央第一督导组河北督导纪实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题:以督导利器攻坚扫黑除法制办
中央派“钦差”督战扫黑 在河北开出首份问题清单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8月25日电(记者 阚枫)日前,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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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央和全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