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19家法院签署执行合作协议加快三地司法协作

28.12.2015  09:47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高占国、郝军生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解丽达)12月25日,北京、天津、廊坊三地毗邻县(市、区)19家法院共同签署《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运行及操作细则》,以加快三地司法协作步伐。

  按照细则要求,成立相关执行协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联络办公室,三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落实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作中涉及的事项联络、案情通报、案件材料交接、工作经验交流等工作。三地法院实行执行信息共享,并以信息化方式建立交流渠道。

  具体工作中,三地法院互有义务全面落实委托调查和财产控制事项,包括对被执行人可能在三个地区内财产线索的统查、特定信息的调查和对已掌握财产线索进行核 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法院对所在地、居住地在京津冀异地的被执行人或案外人需采取拘传、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由执行法院作出决定,派员协助执行的法院予以协助。在法律、司法解释允许的条件下,三地法院可积极拓展执行委托范围,强化异地执行相互协助,逐步实现京津冀范围内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