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进一步提高职代会运行质量

28.10.2014  01:43

河北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常俭)10月20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王增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唐山、沧州、邢台、邯郸四市,就《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以实地检查、问卷调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企业、非公企业的职代会运行、集体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就进一步深化职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相关法规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检查组认为,省职代会条例颁布以来,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条例的实施工作,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被检查的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将职代会制度建设与本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与职工自主管理建设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指出,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代会制度建设还缺乏正确认识;不同所有制和经营状况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代会落实上存有较大差异;有的企事业单位职代会的职权被虚置;相关执法主体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方面也还有较大差距。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代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职代会运行质量。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努力扩大社会共识,为职代会条例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