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保护机制运行有效

24.06.2014  18:01

      记者从6月23日上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专利法制和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不断提升,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专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专利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渐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今年4月至5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专利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其间,执法检查组集中听取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汇报;先后赴辽宁、浙江、广东等5省进行执法检查;委托天津、黑龙江、上海等8省(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情况显示,2008年至2013年,我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量由828万件增至2377万件;专利授权量由412万件增至1313万件。201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五年来首次超过三分之一,达到825万件,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全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2万件,居世界第三位。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通过高效运用专利,走出了持续良性发展的新路。

        同时,我国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专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专利审判工作,统一审判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重视审判案例的汇总和研究,发挥裁判指引功能,专利审判水平不断提高。

        2009年至201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专利纠纷37660件,其中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分别为34318件、60件、3282件,结案率为93.4%。为适应科技创新对专利司法保护的新需求,适当增加了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一审法院。目前,全国共有87个中院、7个基层法院审理一审专利民事案件。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成果显著。至2013年底,全国有6个高院、74个中院和80个基层法院实行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民事审判“三合一”试点。知识产权部门发挥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势,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雷雨”、“天网”、“护航”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执法检查情况显示,专利法的实施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是专利质量总体上还处在较低水平,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针对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利法的核心在于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妥善处理保护专利权与防止专利权滥用问题,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以司法判决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依法稳妥推进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另一方面,要继续发挥专利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势,促进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降低专利维权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6月24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