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饮用水水源存隐患

27.08.2015  22:13

  2014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9.2%,基本丧失水体使用功能;24.6%的重点湖泊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近海海域污染状况不容乐观……

  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直指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面临的隐忧,为保护水安全出谋划策。

  饮用水水源存隐患 地下水水质严峻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全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达标比例为84.5%

  86个地级以上城市141个水源一级保护区、52个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未完成整治工作,且缺乏明确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规定。

  ……

  在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检查情况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语气沉重。

  饮用水水源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水龙头”。但检查组发现,有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规范,已划定的保护区内存在农田、住户、公用设施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问题。有的水源地上游分布着高风险污染行业,环境安全隐患较大。

  此外,地下水水质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较重。

  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3年,较差水质和极差水质由2011年的55%升至2013年的59.6%,其中极差水质的比例也连年上升,分别为14.7%、16.8%和15.7%。

  “各级政府要始终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着力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检查组建议,当前要依法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坚决清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肃查处保护区内排污行为。

  针对地下水污染,检查组建议加快研发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修订地下水质量标准,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基金收费制度。

  农业面源污染重 环境监管水平低

  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范畴,中央基建投资累计安排135亿元,各地累计投入资金40多亿元,完成了4.1万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改造。

  但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源,约占排放总量的48%;氨氮排放量仅次于生活源,约占排放总量的31.7%。

  在农村,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低,大多数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倾倒,这些都使农村水污染问题“雪上加霜”。

  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纳入“十三五”国家环保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资金应更多向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倾斜。

  同时,要科学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水生态系统保护。

  “自扫门前雪”较为普遍 “多龙治水”问题突出

  浙江积极推动“五水共治”,山东、安徽等地推行“一河一策”和“河长制”,辽宁在辽河、凌河流域划定流域保护区并成立管理局……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流域管理新模式,推进流域治污协作机制。

  但检查组发现,流域上下游间水环境保护责任和权益不对称,各地治污整体性和协调性不足,流域有关地方“各家自扫门前雪”的现象依然较为普遍。

  在监管机制方面,“多龙治水”、部门职责交叉问题突出,在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水质监测与发布、近岸海域和地下水环境管理等方面,政出多门、数据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

  “要建立流域区域联合治污协作机制,健全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协调机制和水质会商机制,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推动流域海域综合治理。”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建议。

  同时,检查组建议,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着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理顺部门职责,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各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记者崔静、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