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快报第61期(第四轮第18期)

28.12.2017  10:03

     

12月27日,市级交叉执法组和各县(市、区)执法检查组按照《石家庄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第四轮)方案》要求,进行了交叉检查和自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9家企业

(点位)。发现问题5家,拟处罚3家。

(附:石家庄市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违法案件明细表)

                    12月第四轮次各市交叉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明细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
县、区 存在的问题 问题类型 查处情况 1 平山县苏明农业专业合作社 平山县 该企业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无VOC治理设施 污染防治设施缺失;
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
;无环保手续 移交市局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2 平山县苏家庄乡建材有限公司 平山县 该企业正在生产,位于平山县二级水源保护地。拒绝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未按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进行限产。 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 移交市局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3 石家庄市鹿泉区恒昌铸件制造有限公司 鹿泉区 未按照规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停产操作方案电退火炉炉体和炉内有余温存在生产迹象。 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 移交当地环保部门处罚 4 平赞高速公路十一分部砼拌合站 元氏 正在生产:未采取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地面浮尘较多 扬尘防措施不到位 移交当地环保部门处罚 5 高飞钣金喷漆 无极县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烤漆房voc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 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移交当地环保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