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01.04.2015  23:36

编者按: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日前,省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意见》,与会同志结合实际,就学习情况进行探讨交流。本版摘登部分发言,供广大读者参考。

中共中央《意见》是我们党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次就开展协商民主颁发的中央文件,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必须深刻领会,深入贯彻。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也是一个追求、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在新中国已经形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巩固和加强,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两种重要形式之一得到长足发展。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作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都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意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按照《意见》要求,更加自觉、更加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

二、深刻理解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必须深刻理解其中蕴含的创新思想和观点。一是深刻理解协商民主的内涵。我国的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它强调了党的领导和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本质要求。二是深刻理解协商民主的指导思想。协商民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协商民主,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入新的活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智慧和力量。三是深刻理解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意见》既强化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首要原则和政治方向,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又根据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提出要坚持广泛参与、多元多层,求同存异、理性包容;还坚持与时俱进,贯彻了民主与法治相结合的理念,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这些都是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基本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人民政协工作原则的发展。四是深刻理解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和步骤。这就是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我们一定要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