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工商局扎实推进登记注册“前置改后置”

05.12.2014  11:14

      近日,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82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为落实好国务院决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抚宁县工商局积极采取相关举措,扎实推进“前置改后置”登记注册工作。

  该局及时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政策,并要求以科室、分局为单位组织学习,确保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重要意义,使其增强主动学习意识,掌握被调整审批项目,在工作中能够熟练操作“前置改后置”各项工作。

  该局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详细解读政策法规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广泛宣传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式,最大限度扩大政策知晓率。同时,通过窗口服务宣传栏、发放办事指南等多种途径,公开公示相关政策,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监督,让企业、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对于国务院决定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该局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部门的许可审批文件。县局监察室牵头,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前置改后置”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政策贯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予以及时通报,确保“前置改后置”登记注册工作落到实处。(刘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