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环保局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17.03.2016  12:22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住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专项行动中带好头、做表率。成立一把手为组长、副科以上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工作,督办典型案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坚持重点推进。“一问责”就是要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八清理”包括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用人问题,清理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清理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清理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等涉农资金问题,清理市县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清理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  

三是坚持统筹推进。要营造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上级宣传部门、信息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将活动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责任意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按照规定一项一项清理,一项一项推进,一项一项整改。要完善制度规范,坚持立破并举,抓好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要坚持统筹结合,把专项行动同思想作风整顿、推动环保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