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未成交中介收取服务费 记者协调拿回损失

05.06.2014  18:04

做生意有风险,房产中介业务也不例外,促成了房产交易,中介自然有钱可赚,可如果交易没成功,还要向购房户索要服务费,您觉得这事合理吗?

小李通过几年打拼,终于下定决心买房,在一家名为“地丰”房产公司的帮助下,小李在今年2月份相中了省会长安区“纯粹家园”的一套二手房。由于房主尚有10万块钱贷款没有还清,三方协商后决定,这笔钱由小李先垫付。

贷款并不顺利,在中介的指引下,小李先后接洽了中国邮政和建设银行,可最后都没成行。

一番折腾后,小李有点灰心,今年5月6号,三方再次协商后达成协议,房东和地丰房产公司退还小李全部款项,地丰公司另行支付小李1000多元的违约金。可没过几天,地丰公司突然提出要扣除900多元的服务费。那么,这究竟是一笔什么费用呢?记者陪同小李来到了位于中山路国贸大厦的河北地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可小李却坚持认为,三方的退款协议中并未提到该款项,事没办成自己也损失很大,这笔钱不应由自己出。在记者的帮忙协调下,地丰中介终于答应,小李的房款可以一分不少的退还,可协议中明确的违约金公司就不能支付了。

最后,小李勉强答应不再追究中介公司责任,在记者的见证下,购房户小李当下拿到了中介退还的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