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限贷政策执行4年多后已全面松动

01.10.2014  06:29

   (原标题:房地产限贷政策放松)

  今天(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房地产限贷政策从即日起放松。

  《通知》对购买首套、二套、二套以上住房的人,都将给予相应贷款政策的支持。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这意味着,已经执行4年多的房地产限贷政策已全面松动。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宣布房地产限贷政策正式开始。随后,房地产限贷政策不断升级。当年9月29日,国务院重申“国十条”,要求停止第三套住房贷款。此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基本停止发放。贷款利率也由之前的7折变为8.5折、9折,甚至没有折扣。

  在严格执行房地产限贷政策4年半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对房地产个人消费的态度已经改变。不过,在具体执行层面,放松的房地产信贷政策还有待各家商业银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