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款买房 为什么两年后会被告知合同无效?

23.05.2016  19:51

在前段时间录制播出的民生热点面对面活动中,有市民向我们反映:自己购房之后开发商单方面撕毁合同拒不交房,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进行了了解。

张先生向记者介绍:早在2014年他接到了一个名称为鼎和国际楼盘的宣传广告。宣传该楼盘位于兴苑街,开发商为河北鼎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销售的是30到60平米的公寓。当时房屋均价每平米在6000元左右。

开发商向购房者介绍:该楼盘是开发商河北鼎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并出具了与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改造建设协议书。协议显示:楼盘用地属于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鼎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资金。建成之后,开发商可以将8楼以上的公寓对外销售。同时开发商还向购房者展示了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开发商对楼盘进行开发销售的委托协议。

记者了解到:购买该项目的市民有近百位,他们一般都是花费二三十万购买的公寓。约定2015年年底交房。目前,已经过了交房日期,但是房屋土地提供方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拒绝承认这些购房者购买的房屋。随后,记者来到该楼盘所在地址,发现该楼盘已经封顶但是没有施工,在工地门口贴着一张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发布的声明,声明显示:该楼盘不具备销售条件,任何单位销售行为与该公司无关。并且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张先生说这个房子是2015年9月份贴出来的,但是房子销售的时候没有贴出来。

购房者介绍:该楼盘在2013年左右就开始销售,但是楼盘外边没有任何声明,已经有不少购房者交款之后该声明在被贴在工地外边。随后,记者找到了中核岩土公司。

中核岩土公司工作人员说没有委托开发商销售。

中核岩土公司首先拒绝承认与开发商签订过委托销售协议,并一再强调该楼盘没有对外销售。在中核岩土公司门口记者又发现了开发商张贴的一份通告,通告称河北鼎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了合作建房,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没有经过中核岩土公司授权,由此产生的问题由开发商自行处理。

张先生说开发商承诺退钱,但是钱一直也没有拿到。

目前购房者已经把自己遇到的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在开发商所在地址,记者看到这里大门紧闭,没有人办公。随后,记者拨打了开发商一位负责人的电话。

开发商工作人员说已经将情况反映给了政府,让政府解决。

律师解说到这种情况属于合同无效,开发商应该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