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一房两租 租房押金拒退还

19.06.2016  01:28

  交了500元押金,耿先生正准备搬进刚租来的房子时,却被告知房东已将房子转租给了别人。耿先生就此向房东索要押金,但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

  今年6月初,耿先生通过一家中介,在北宋新苑小区选中了一套房子准备租住。耿先生说,6月上旬,他与中介方以及房东一同看了房子,因为感觉房子比较合适,当天三方就签订了一份协议。

  耿先生说,协议规定6月中旬开始生效。在协议签订完之后,他给了房东500元押金,又给了中介700元中介费。

  就在耿先生筹备搬家的时间里,房东告诉耿先生,需要他预交一年的物业费以及采暖费。对于这两项费用,耿先生致电中介,希望能够从中与房东商讨一下。“因为离供暖时间还很长,不想预交太早,另外也是想节省一点,看能否先交半年的物业费。”耿先生说,对于他的要求,中介一直与房东交涉。之后,他在6月中旬准备搬家时,给房东打电话,对方却不再接听。后来中介联系房东后告诉他,房东已将房子租给了别人。

  对于这一结果,耿先生感到不满。后来中介因为没能促成这一交易,最终退还给了他的中介费用,并承诺就退还押金一事再与房东交涉,但目前没有进展。耿先生说,他不知道房东住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此事。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认为,尽管房东不接电话,但是耿先生可以尝试通过中介或租住户找到房东,如果对方拒还押金,可向法律部门提起诉讼。王润奇律师说,作为租房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记着让房东出示身份证、房本等有效证件,并要求在协议中约定双方需要担负的违约责任,防止出现类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