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挂职干部受到好评

28.01.2016  18:40
2016年1月,省社科院财务处副处长孙树杰到沧州市运河区挂职满一年。一年前,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时任我院财务处副处长的孙树杰到沧州市运河区挂职锻炼,任运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一年。期满后,运河区委区政府对孙树杰一年来的工作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正式提出延长孙树杰挂职期限的申请。 从2015年8月以来,孙树杰分管运河区金融工作。经过与农发行积极对接,孙树杰组织争取到农发行政策性信贷资金支持,完成总额7.6亿元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贷款立项工作。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短缺、无法扩大企业规模的难题,孙树杰与市领导和金融企业积极沟通,争取融资指标和额度,为困难企业协调解决资金5000万元。在孙树杰组织下,谋划金融创新产品,积极引进光大银行、渤海银行、幸福人寿、太平财险四家金融保险机构入驻,燕赵基金等7家企业实现股权上市。 挂职一年来,孙树杰工作上勤奋敬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生活中谦和踏实,不计个人得失,是领导同事们口中“难得的好干部”。而基层工作也使孙树杰开阔了视野,提高了干实事求实效的能力。在挂职中发挥热量,在基层中锻炼成长,孙树杰一年的工作经历诠释了领导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重要意义。(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