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颁发

02.12.2015  17:14

图1:省局张廷华副局长向经营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图2:石家庄市局杜爱朝副局长向经营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图3: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龚长副区长向经营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12月1日,张廷华副局长出席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并颁发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杜爱朝、桥西区政府主管区长龚长分别向食品经营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启用。

按照总局的规定,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即新许可的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继续有效,不需要提前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下列情形需要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是新申请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现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证件,全部换发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虽然在有效期内,但由于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新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现行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换证的;四是现行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以上四种情况应当按照新的规定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