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棚户区改造完成近半年度任务

06.06.2016  22:08

  近日,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会在石家庄召开。 

  今年,我省棚户区改造住房计划开工17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2013年及以前开工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到90%以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要达到50%以上,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 

  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据统计,截止到4月底,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47万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3.9%,廊坊、石家庄、沧州、邯郸4市开工过半。 

  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2.99万户,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0%,其中,张家口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100%,承德达到94%。 

  今年,我省将城中村、城郊村、易地搬迁至城镇的村庄改造纳入棚改支持范围,统筹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 

  同时,加大县城以城中村为主的棚户区改造力度,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棚户区改造方案,采取拆除重建、修补改善、设施配套等不同方式实施改造。 

  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选择阜平、涞源、崇礼等地作为试点,示范带动全省工作开展。 

  据悉,截止到4月底,全省已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7.77万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7.7%,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5市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