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两法衔接”工作 进行督导

21.10.2016  23:03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周欣艳  刘小林)10月17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为推动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向纵深发展,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省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对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全省“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精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明确,此次督导检查从10月17日开始,到10月27日结束。督导将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走访、集体座谈等方式,对各地相关部门“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内容将紧紧围绕加强“两法衔接”工作采取的工作措施、近两年“两法衔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内容开展督导。具体包括:各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工作机制情况;“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平台的运行情况;今年以来对各县(市、区)“两法衔接”工作督导情况;以及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有关其他具体情况。

通知要求,各市检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制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时间表,尽快建成全市范围内所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加的信息共享平台。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要积极会同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大力推动市县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做好侵权假冒案件录入、网上移送工作,做到应录入尽录入。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