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民营经济五项提升工程

25.02.2016  11:02

强服务 解难题 破瓶颈

我省实施民营经济五项提升工程

从省工信厅了解到,2016年,我省将重点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创新、人才、资金等要素保障,实施五项提升工程,强服务、解难题、破瓶颈,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力争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7.5%左右,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以上。

发展环境大提升——

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持续推动政策落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破拆“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推动政策落地。充分发挥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委托第三方全面梳理、评估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

继续放开行业准入。认真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严格规范税费管理。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年底前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执法检查、行政罚款等各类项目清单,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

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深化和拓展企业帮扶行动,精准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民营企业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双创”实力大提升——

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社区

加快壮大市场主体。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建设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培育孵化小微企业。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搭建跨部门、跨领域、多功能的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增长计划,争取年底实现万人市场主体数量更加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全力推动创业创新。全力开展“双创促转型 河北在行动”系列主体活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活力,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社区,省级众创空间数量实现倍增,力争达到40家,新建10家省级科技孵化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井喷式”增长,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0家以上,达到3万家。完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年内新创建10家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大学生创业。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和提升工程,开展智慧产业集群试点,力争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达到90个左右。选择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大、创新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

大力加强品牌培育。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年内新创国家级区域品牌10个、省级区域品牌20个,省级“质量标杆”10个,培育省名牌产品200项以上,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人才素质大提升——

力争全省各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总数达到200家以上

全面提升人才素质。大力实施“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在全省选拔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通过到高校培训,到政府经济部门、国有企业挂职学习,分层次重点培养,建立后备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扩大河北中小企业远程学堂覆盖面,引导企业强化自主培训。

积极搭建人才平台。依托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快推进省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全省各级民营经济人才培训基地总数达到200家以上。进一步完善用好京津人才智力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同省外特别是京津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对接,通过建设高层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举办专题招聘会,在民营经济组织中大力实施引才引智专项行动,重点帮助省百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进一步拓宽深化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技术工人广泛参与。

融资能力大提升——

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和融资,扩大股权、债券和票据融资规模

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金融“一篮子”政策工程,围绕融资、担保、信贷等完善金融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支持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发展。

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深化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合作,推动各地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快构建新型“政银保”“政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模式。做强省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力争资本金总量达到500亿元以上,机构数量控制在450家以内,形成2500亿以上的融资担保能力。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和融资,扩大股权、债券和票据融资规模。积极开展“保险资金入冀”工程。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加快省级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尽快形成投资,发挥效益。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建立项目库,积极论证、筛选、储备一批项目,向各类基金、投资、金融等机构推介项目。

服务水平大提升——

全年力争开展“订单式”服务活动30场次以上

扎实开展企业服务。组织“中小企业服务大篷车走全省”活动,营造关注、支持中小企业浓厚氛围,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梳理“订单式”服务问题解决案例,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借鉴。组织服务资源继续开展“订单式”服务活动,力争全年举办30场次以上,服务企业4500家。

着力抓好平台建设。加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力度,提升平台支撑和辐射能力,年内新增20家以上。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及复核工作,培育省级示范平台10个以上。推进平台网络市场化运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服务功能,聚集带动服务机构1000家左右,服务企业4万家以上。

积极推进市场开拓。以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支持优势产能和企业加快“走出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