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我省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15.09.2014  13:21

 

        记者近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高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我省将从9月15日起在全省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据介绍,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以直接打印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背面(可重复擦写)的方式取代了贴纸签注方式。
  
  记者了解到,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让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更为便捷。首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印制,大小与居民身份证或信用卡相当,携带和使用更为方便;其次,证件内嵌智能芯片(内存持证人基本资料、照片及签注等信息,供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边检机关及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共享读取),外覆新型激光防伪膜,采用十几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更强;最后,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往来港澳签注可在证件背面重复擦写,无需频繁换证,进一步降低了持证人办证成本。
  
  与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比,内地居民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新增加了以下环节:一是采集及核验指纹环节。除因指纹缺失、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以外,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须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已经申领过电子普通护照并成功留存指纹信息的,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二是新增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环节。为进一步提高口岸通行效率,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申请证件时签署了《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的内地居民,可在通行口岸使用自助查验通道通关(赴港澳旅游团队仍需按现行规定由人工检查通道通关;首次入境香港的内地居民,须经由传统柜位办理入境手续,经人工检查获准入境,方可在该次入境后使用香港自助查验通道)。
  
  据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可继续申请贴纸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