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双软”认定

17.12.2015  09:33

我省取消“双软”认定

已认定“双软”企业和产品在有效期内仍享优惠

省工信厅消息,我省取消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年审等所有“双软”认定事项。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软件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我省停止受理“双软”认定,是落实国家决定的具体体现。

一直以来,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认定的“双软”企业享受多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经认定的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

取消“双软”认定后,已认定软件企业还能够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吗?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认定审批,是国家简政放权、高效便民的举措。对已获“双软”认定的企业,其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有效期内不受认定取消影响。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提出,已认定的软件企业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凡符合规定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可申报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材料。

今后,我省将不再受理“双软”认定事项。对于新设立软件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等问题,还要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政策予以明确。“但是软件和集成电路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我省会继续加大扶持力度,软件企业不必担心。”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