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次荣获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15.12.2014  18:39

宣传部讯 近日,河北省文明办通报表彰了2012-2013年度“河北省文明单位”,我校榜上有名。这是我校多年来首次获此项殊荣。

多年来,尤其是合校以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奋斗目标,把精神文明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大兴学习之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着力提升师生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开展“我的中国梦”、“善行河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校园稳定,构建了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在师德建设、师生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生活、和谐校园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多方面均取得了突出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内涵建设,促进了改革发展,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此次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历时八个月。4月,校党委宣传部组织申报了河北省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8月,省文明办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等形式,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善行功德榜建立情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道德讲堂建立情况及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等察访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底,河北省文明办发布通报表彰决定,我校光荣获得2012-2013年度“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此前我校多次荣获“唐山市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