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章程经教育厅核准正式生效

30.12.2016  15:36

12月28日,我校《章程》经河北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正式生效。

我校《章程》包括序言、总则、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教职工与学生、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经费与资产、学校与社会、附则8部分68条,7600余字。《章程》基本涵盖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高校章程应包括的内容,除了将学校一些成功有效的管理体制固化为章程条款,巩固学校改革创新的办学经验和制度成果外,还积极借鉴国内高水平大学章程编制的经验,使章程既能尽量反映我校办学实际又能为学校未来改革保留制度空间。

我校《章程》起草工作于2014年3月正式启动。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多次研究《章程》起草及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2014年11月形成初稿。2015年4月起,对初稿进行了系统修改,形成了《章程》(征求意见稿)。之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征求意见建议50余条。2016年7月1日至2日,提交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2016年9月初,正式上报省教育厅核准。经河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向社会公示,并经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章程》通过核准并正式生效。

我校《章程》的正式核准生效是我校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为我校“双一流”建设发挥重要制度保障作用。

(供稿:学校办公室;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