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公安部到我市调研考察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图)

02.02.2018  16:21

















    1月30日,经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同志批准,由中宣部宣教局副局长常戍、公安部宣传局副局长高潮、中宣部宣教局党教处处长田哲、人民公安报社内参部主任刘学刚、公安部宣传局干部吴昊坤等5人组成的调研考察组,到我市对吕建江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调研、考察。
  上午,调研考察组在市公安局19楼党委会议室听取了刘胜副市长对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的介绍以及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前期学习宣传开展情况。座谈会上,吕建江同志生前战友、同事、群众代表分别讲述了吕建江同志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事例。
  下午,调研考察组实地走访了吕建江同志生前工作过的警务站,到吕建江同志家中看望慰问家属,查看了吕建江同志个人档案及所取得的荣誉,并在留村治保会组织了小型座谈会。
  公安部宣传局高潮副局长表示:公安部党委对吕建江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高度认可。赵克志部长、黄明副部长等部领导,先后对学习好、宣传好吕建江同志的事迹做出重要的批示。吕建江同志的先进事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本色不改,初心不变。不论岁月的更迭,环境的变化,岗位的轮换,吕建江同志的初心始终没有变,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铸就了忠诚的警魂。二是勇于创新,忘我工作。既立足于本职,又善于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他不仅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而是使服务群众这条路走的越来越长、越来越宽,把服务群众的工作触角延伸到了千家万户,延伸到了群众的心里。三是勇于担当,严格执法。吕建江同志做了很多好事,特别是他运用新媒体服务群众,大多数都是在业余时间、在夜里。大部分时间,还是立足于自己的本职,把工作完成好,是一个严格公正执法的典型。四是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刘胜市长讲到的一封信,体现了好家教,好家风,好传承,非常难能可贵。吕建江同志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优秀党员,是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要求的典范,是二百万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是广大民警学习的楷模。
  吕建江同志的事迹是过硬的,是能够经受住考验的,有很好的基础,公安部将积极落实中宣部的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把吕建江同志宣传工作做好。
  中宣部宣教局常戍副局长指出:吕建江同志作为石家庄市公安局基层的一个公安民警,他这个典型叫得响、立得住、事迹感人。这次,我们是把吕建江作为“时代楷模”候选人,来做一些调研了解,也是为了下一步在全国深入宣传,做一些前期工作。
  第一,继续发掘提炼吕建江同志的先进事迹。他的不忘初心,他的忠于职守,他的善于创新,他的无私奉献,要用事迹,用鲜活的故事充实起来,从事件本身中提炼出来精神品格。这需要媒体记者,专家学者的参与,共同把他的事迹挖掘定位,选好选准,让人们一看到、一宣传就知道说的是他,而不是说的是陈清洲或者是说的汪勇。他的事迹、精神延伸一定要打通,把他从上军校开始,延续起来说,给他总体设计,整体推出。第二,创新深化吕建江同志的学习宣传。最近,中宣部新闻局在这方面做了安排,把吕建江同志作为时代先锋,从基层干部的角度来进行深化报道。在吕建江“时代楷模”推出的过程中,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载体,用好新媒体。吕建江同志本身就是一个有着时代感,有着一种和年轻人打交道的基层民警的工作方式。所以,要把网上宣传做大做强,彰显他的正能量。使宣传跳出公安民警队伍,跳出党员干部群体,这样的影响和效果,会更加持久也更加有效。第三,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吕建江同志家里比较清贫。爱人收入也就是千把块钱,女儿大学毕业还没有工作。党委、政府要关心关爱,力所能及的,符合政策的,在规定的范围内,解决好先进典型家庭工作生活方面的现实问题,这也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所在。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要褒扬英雄烈士,特别是不能让英雄烈士流血又流泪。这个也是我们深化宣传典型的意义所在。希望省市都要做一些工作,包括关心像吕建江一样的公安民警,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中宣部和公安部将加强联系,加强沟通,把吕建江同志的典型宣传工作做的更加成功、更加到位。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贾敬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天,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公安局长刘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傅海涛等领导陪同了调研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