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23.02.2018  22:52
    2月22日下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会议决定,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英杰代表交管局党委对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党委副书记白岐山主持会议。






  工作目标



    一、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参与者交通出行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二、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持续优化交通管理设施,推进交通组织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     三、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交通事故研判、预防、应急处置等能力不断提升。
    四、城市停车管理策略更加合理。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形成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格局。
整顿重点



    一、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越线停车、快车道行驶、高架桥上通行等违法行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违规驶入二环以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路延伸线区域内。     二、行人。乱穿马路、随意翻越隔离护栏、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限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以及影响道路通行畅通与安全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四、重点车辆整治。全面整治黄牌大货车,国省道路大货车野蛮驾驶,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客运车违法载人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校园、医院、商圈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学校、医院、商圈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及时疏导交通拥堵,满足群众停车需求,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整治措施



    一、严整城市(含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1、常态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在方法上要坚持“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提高当事人遵法守法意识。     2、设置交通严管区。根据路口情况,设置路口机动车道交通严管区域,机动车一律不得变更道路行驶,加大处罚力度。     3、加大涉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三个必须”措施。即: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使用其他车辆临时号牌、使 用伪造变造临时号牌的车辆必须实施暂扣。     4、严查酒驾及黄牌货车限行管理。     5、规范静态交通管理。加大对蓝线免费停车泊位的管理力度,对停车不入位、不规范和不按箭头停放的车辆,一律按违停车辆进行处理,充分利用抓拍车对路面违停车辆进行抓拍。     6、严厉整治“三车”违法通行。     二、严整国省道路通行秩序
    “大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交警大队将压缩机关和城区警力,确保50%警力在国省道路执勤执法,依托路面视频监控开展道路视频巡逻,逐步做到辖区主要道路全面覆盖。同时,机动大队将深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开展专项查纠,严查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低速货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严整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加强与当地派出所联勤联动,对乡村道路进行巡逻和定点检查,集中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重要提醒


    这次春季大整治要坚持“四个严”,促成“八大机制”。


四个严
日常执法严 整治查处严 重点管控严 责任落实严
八大机制
交通规划建设供给机制 交通组织机制 智慧交通管控机制 交通秩序大整治机制 停车管理机制 文明交通常态创建机制 交通共建共管机制 交通综合治理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