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

13.08.2014  12:54

我市明确2014年质量“行动计划

本报讯 (记者 焦莉莉)按照我市的质量兴市“行动计划”,今年不仅要为纳入行政许可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2014年行动计划》,明确要从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完善质量升级配套措施,强化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在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中,除食品、药品、消费品和工程外,我市还将大气环境质量纳入到重点监管领域。其中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对标和创建清洁生产标杆企业活动;督促千家企业实施节能技改,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成炼铁、水泥、造纸、印染等10个行业34家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在重要消费品领域,我市重点整治产品包括电线电缆、防水卷材、化肥、日化品、人造板、絮用棉六大类。

为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我市将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谁产生谁录入的原则,将纳入行政许可管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制造)的企业全部建立质量信用档案。依据国家即将出台的相关条例、办法等法规,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的信用体系。通过建立企业和法人信用档案,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实施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

行动计划还制定了系列完善质量升级配套措施。加快推进京津冀对接协作发展,支持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京津大型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超对接,鼓励我市“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京津高端超市。完善质量升级激励机制,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第二届市政府质量奖拟定的企业和个人力争予以奖励。

 

 

编辑: 王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