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商质监体制调整完成

26.05.2015  19:58

  25日从市编委办获悉,自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来,我市积极稳妥推进,市、县两级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交接工作已顺利完成。至此,我市工商、质监系统结束长达16年的省垂直管理,正式交由地方政府,改为分级管理。企业、经营者和居民办理相关手续将更为便捷,消费者的投诉处理等将更为快速。

  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下划,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所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去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完成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调整工作。

  为确保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我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市编委办主动服务,多次到工商、质监部门实地调研,摸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体制调整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人、财、物等划转工作,尽可能缩短过渡期,防止和避免产生监管脱节。同时严肃纪律,防止在体制调整过程中出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工商、质监等部门工作平稳过渡。

  工商、质监体制调整后,市、县两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主导权得到强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全面承担起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职责。县级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与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同步完成。市、县级工商、质监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编制,分别纳入同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额,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此次调整工商、质监系统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变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不仅有利于推动市、县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也有利于执法重心下移,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强化市场监管服务和质量管理上来,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