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会议

18.08.2015  12:23

    (记者 武健)8月17日,我市召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会议,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求,对我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宋文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宋文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我党永葆先进性的主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工作,可以有效传导从严治党压力,进一步增强党员纪律和规矩意识,健全完善党员管理制度机制,使党员队伍真正充满活力。

      会议要求,要严把政策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深刻领会基本要求,认真抓好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员的学习。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慎重。要把教育帮扶贯穿始终,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要深入细致做好排查摸底和党员确认工作,严格执行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准确把握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界限,确保每个处置事项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专门办公室,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实行重点工作调度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严格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会议还就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建设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