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确定

30.06.2015  09:25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系列整治提升实现城市“洁、齐、美”

从即日起到年底,我市将围绕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等十项工作整治提升,实现城市“洁、齐、美”和城市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

记者6月29日从市创建卫生城市指挥部获悉,省爱卫会将于今年对我市进行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市创卫办专门制定了《石家庄市迎接河北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健康教育、市容环境整治、大气污染治理、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做出安排。

城区中小学全部开健康教育课

城区中、小学要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不高于3%。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5%。街道、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总结,有宣传阵地。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在75%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不低于65%。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在75%以上。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各类市场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在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在95%以上。

建成区清扫保洁率达100%,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不低于20%,垃圾、粪便收运全面密闭化。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在80%以上。

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出入口道路硬化,有车辆冲洗和垃圾收集等设施,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密闭运输,无扬尘撒漏、偷倒乱倒现象。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全年空气优良天比例不低于70%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是卫生城市创建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方案提出,全年空气API指数≤10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的天数不低于全年天数的70%。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辖区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60分贝。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且运行正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为100%。

食品出厂批批检验、记录齐全

食品安全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主要包括: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点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不低于60%,城区近三年无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各级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经营。食品批批检验、出厂合格、记录齐全。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对流动食品摊贩(点)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严禁无证、占道经营。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露天制作,销售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没有无证加工经营食品行为。

市创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创建工作将紧紧围绕促进人民身心健康这一主题,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