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民手机上网比例首超电脑

22.07.2014  11:49

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5.27亿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1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手机上网使用率达83.4%,首次超越传统PC使用率,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设备的地位更加稳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国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比例继续保持增长,从81.0%上升至83.4%,手机网民规模已达5.27亿,较2013年底增加2699万人。通过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上网的网民比例略有下降。今年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比例首次超过传统PC上网比例(80.9%)。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较2013年底增加144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较2013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同时,中国网民的人均周上网时长达25.9小时,相比2013年下半年增加了0.9小时。

报告指出,互联网发展重心,正从“广泛”转向“深入”,互联网对网民生活全方位渗透程度进一步增加。除了传统的消费、娱乐以外,移动金融、移动医疗等新兴领域移动应用多方向满足用户上网需求,推动网民生活的进一步“互联网化”。

报告还显示,伴随移动互联网社交类应用的迅速发展,社交网站、博客和微博的用户规模和使用率持续下滑。2014年上半年,我国社交网站用户规模为2.57亿,较2013年底减少2047万;我国博客和个人空间用户规模为4.44亿,网民使用率为70.3%,比2013年底略低;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2.75亿,网民使用率为43.6%,较2013年底减少543万。

据介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1997年11月发布第一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并形成半年一次的报告发布机制,至今已成功发布了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广告、视频和游戏”是网络

不良信息主要来源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最新发布的第七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13)指出,未成年人认为,网络不良信息主要来源于广告、视频和游戏,尤其是广告。

调查报告显示,78.2%的城市未成年人和78.5%的农村未成年人承认曾遭遇网络“不良信息”。未成年人还认为“不雅图片”是不良信息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其次是“广告推销”“骚扰信息”等。报告指出,当遭遇不良信息时,绝大多数未成年人会选择关闭。 据新华社电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