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产业示范基地升级路径

19.07.2016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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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中国政府网公布,以指导和促进我国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

到‘十三五’末,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保持400家左右”“2020年形成10家以上全球影响力先进制造基地”……《指导意见》目标清晰,手段也颇具新意,受到多方关注。

指导意见》是未来十年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路线图”,业内专家认为,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基础,引领带动我国工业园区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基地,是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

明确高端、智能、绿色发展方向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是指按照新型工业化内涵要求建设提升、达到先进水平的产业集聚区。

指导意见》从“十三五”期间、2020年、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为我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设定了目标:

十三五”期间,示范基地培育、创建、提升体系不断完善,启动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示范基地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在我国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到2020年,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从现有的333家稳步提升到400家左右,发展一批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形成10家以上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到2025年,示范基地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卓越提升计划取得明显进展,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成为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标志和支撑。

数据显示,2015年,示范基地实现工业增加值约7.98万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比重约35%;实现利润总额2.52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利润约40%;研发投入总额超过7990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的56%。

专家认为,示范基地已经成为引领带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为提升示范基地建设质量和效益,《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四大发展方向,即加强创新发展,增强竞争新优势;培育优势集群,推动高端化发展;推动智能发展,引领转型升级;推行绿色制造,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中,有些提法颇有指导意义,比如,支持示范性基地采取品牌共享、合作共建、整合托管等方式,探索跨区域合作发展新模式,增强示范基地品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与产业链整合;支持专特优精单项冠军企业发展;支持示范基地完善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处置不符合标准且长期亏损的企业;优先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示范基地,推行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等。

指导意见》还提到,国家级示范基地要率先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基地建立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应用,开展网络实时诊断、流程优化再造、产品质量追溯、云服务等新型服务。

完善示范基地体系建设方面,《指导意见》还提出“培育一批、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即培育一批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集聚区,创建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的示范基地;提升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示范基地。

据了解,国家要实施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优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国家级示范基地,与国际先进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加强交流合作,集中各方资源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上述计划的主要实现路径,是通过政府、企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协同推进,加快人才、产业、资本、市场等资源要素的有效整合利用,以推动高水平产业集群、产业网络和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六类示范基地”分类指导

据了解,自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以来,已有333家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成为国家级示范基地,涵盖装备制造、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主要行业和领域。

指导意见》结合六类示范基地的行业领域特点和提升发展需求,明确了转型升级的重点和方向。

——装备制造示范基地,主要有“推动示范基地构建协同创新网络体系”“鼓励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以及“积极培育新能源企业、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领域的示范基地”。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将“汽车和轨道交通类基地、船舶和海工类基地、航空航天类基地和高端装备类基地”并称为“四基”,要求依托示范基地加快建设企业集聚区。

——信息产业示范基地,要加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工业大数据、工业云、职能硬件、计算机与通信设备、卫星通信导航、智能感知等关键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创新及应用,发展检验检测、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专利代理、科技咨询、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原材料示范基地,要积极推进行业间的链接共生,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污染治理,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发展。

——消费品示范基地,要实施“三品”战略,创新品种,提升品质,创建品牌。同时,深入实施“互联网+”战略,推进产品关键工序智能化和供应链优化管理,围绕终端市场,加强展示平台和立体营销网络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第三方工商业设计、时尚创意机构,提高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助推作用。

——军民结合示范基地,主要做法是推动军工科研院所及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国防科技协同创新,健全军民信息对接、技术孵化、产权交易等支撑服务体系。支持示范基地与军队有关部门及军工集团公司建立常态化的对接合作机制。

——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基地,要重点推出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等服务型制造领域、节能环保安全领域,培育围绕“互联网+”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五大保障”组成支持合力

下一阶段,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将非常注重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政策支持的合力。”专家认为,这也是《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

指导意见》从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推进规范管理、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强化示范带动等五个方面对保障措施进行部署,很多政策具有创新性。

统筹协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环保、商务、海关总署等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

在备受关注的政策支持上,《指导意见》从加强财政支持、完善金融保障、优化土地配置等三个方面明确了相关部署。

比如,《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通过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项资金(基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卓越提升计划实施。

金融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设科技创新风险机制,吸引各类风险资本,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发展能效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

土地配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对示范基地闲置土地的监管和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理力度,探索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机制。推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探索工业用地节约利用的税收调控方式。

管理规范化是完善示范基地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本着管理长效性的原则,《指导意见》也从多方面进行部署。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提出,组织开展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建立分级分类指导的工作基础,加强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保持示范基地发展先进性。

人才是资源也是保障。《指导意见》创造性地提出“实施管理队伍能力提升工程”。

据了解,该工程利用中德合作等平台,推动与国外先进园区和知名企业合作,加强示范基地管理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培养。选拔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领军人才培训班,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和管理创新能力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在强化示范带动方面,《指导意见》特别提出,鼓励示范基地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境外产业园区为重点,有序参与重点领域投资合作,并支持以示范基地为载体,开展国际合作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