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法院:“五种”意识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

22.12.2014  14:53

在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中,邢台县人民法院以 “五种”意识,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

要有联系群众,一心为民的意识。在工作实践中,要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才能真正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贯穿体现在实际的司法工作中。

要有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意识。面对当前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和对抗性强的特点,要审视过去谋划未来,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

要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打开工作新局面。

要有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意识。切实树立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困,真正把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公平、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要有公正执法,清廉严明的意识。强化廉洁司法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