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指导意见:开展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活动

28.10.2014  10:40

中共河北省委

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活动的指导意见

(2014年10月24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的“引导党员干部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努力打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为推进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证,省委决定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活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回应时代需要和群众期许,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了鲜明要求,是新时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回答好的重大课题。

    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是贯彻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河北人民盼发展、盼富裕、盼幸福的愿望更为迫切,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全面践行党的宗旨,积极回应人民期盼,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必须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做到科学发展有新突破、为民服务上新台阶。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了一心为民的执政理念,突出了百姓喜爱的价值标准,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行动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只有自觉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创新为民服务方法,养成为民服务作风,才能不断做出百姓喜爱和称道的业绩,真正把党的宗旨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

    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是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生动体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具体标准,是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是对好干部标准的形象概括,对好干部内涵的生动阐释,体现了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勤政务实的作风素养,敢于担当的精神境界,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就是要通过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宗旨意识、为政之道、气度胆识、自身形象的不断提升,达到群众满意、赢得百姓喜爱,实现党的干部标准和群众公认原则的高度统一,把好干部标准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