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意见 从今年起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12.04.2016  10:04

    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确有需要的按规定有序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实施意见,提出从今年起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5年内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推进分级诊疗要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网络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效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在基层首诊方面,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据转诊预约情况,探索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70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术后复诊患者、精神病患者、重大传染病以及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分离的患者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在双向转诊领域,明确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需转诊患者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有序转诊。医疗机构间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二级以上医院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条件的患者应当及时向下转诊。

    分级诊疗要坚持急慢分治,确保患者医疗安全、有效、合理。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确有需要的按规定有序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

    与此同时,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要实现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定位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兼并、托管、委托经营管理等模式,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农村地区试点推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县乡人员、业务、财务实行“三统一”管理。

    根据意见安排,2016年选择确定1-2个县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试点。到2017年,初步建立我市分级诊疗政策体系,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到2020年,我市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从今年起,我市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5年内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今年,选择确定1-2个县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试点。到2017年,初步建立我市分级诊疗政策体系,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20年,我市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记者 王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