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框架意见》中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思考

16.12.2015  10:2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文件规定,审计机关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根据审计职业特点,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笔者认为,审计机关要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必须推进审计职业化,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审计能力。

一、审计机关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巩固审计监督的地位和作用的需要。审计是宪法设立的监督制衡机制,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措施,在经济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揭露、制止和处罚等手段,来制约经济活动中的消极因素,同时,通过调查、评价和提出合理化的审计建议,服务宏观经济调控,促进微观经济的管理,促进经济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因此,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会计和审计知识,又要懂政治、管理、法律等知识,善于从加强宏观管理和独立监督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必须用职业化来强化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是适应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综合化的需要。当前,审计机关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党政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同时,由于被审计单位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大型数据库的应用,这些因素决定了审计工作是高度复杂性的工作,要求审计人员既要全面掌握财会、审计以及计算机知识,又要懂法律、管理等知识,既要具备基本的审计业务工作能力,又要有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因此,推行审计职业化建设成为适应审计监督综合化的重要途径。

三是规范审计监督法制化的客观要求。目前,国家审计工作法制化水平越来越高,主要表现在审计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审计制度更加健全,审计行为更加规范。审计监督的法制化,要求审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严格审计质量控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客观公正,敢于坚持原则;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保守审计秘密;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因此,必须严格审计职业化要求,才能保证审计执法的客观公正。

二、审计机关推进职业化建设的措施

 

一是强化审计干部的职业意识。在当前审计任务繁重、审计对象多样化的形势下,要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必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培养审计职业意识。一要强化依法审计意识,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活动,审计活动必须遵守法定审计程序,审计结果必须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二要强化独立审计意识,不徇私情、敢于坚持原则。要坚守独立审计的本色,抵御住外部因素的干扰,才能秉公办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审计回避制度的重要性,遇到直系亲情等有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情形的,自觉执行相关制度。三要强化廉洁审计意识,切实加强自身管理。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强化廉政纪律意识,一般审计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加强个人廉洁自律,做到一身正气。

二是建立严格的职业准入及退出机制。审计机关要改进审计人员考录机制,按照统一的选任标准,规范审计人员选任程序,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审计人员职业准入“门槛”, 严把进人关,比如,在招录审计人员时,要设置一定的条件,除要求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条件外,还要加试审计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经济管理知识,确保准入的审计人员从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条件和较高的素质。同时,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审计业务工作或“滥竽充数”的人员使其退出审计队伍,在审计机关内部形成有序的竞争机制,进而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三是完善审计职业化培训机制。审计机关要通过职业化建设,形成一套健全的终身培训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养适应审计事业发展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比如,可以搭建专业理论学习平台,定期对审计干部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其参加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技术资格考试,可以搭建审计实践平台,有针对性地制定计划,让审计干部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提升查核重大经济案件问题的能力,鼓励审计干部参加计算机资格考试,使其学习和掌握高层次的信息技术,不断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水平。

四是建立审计职业保障机制。要从制度上保证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的职权,保障审计人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维护审计执法公平公正。首先,保障审计人员的职业权力。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监督时,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有关个人不得干预、干扰,切实保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其次,保障审计人员的职业地位。审计干部一经任用,除正常工作变动外,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对审计人员免职、撤职等处分;再次,保障审计人员的收入待遇。要探索省级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审计人员职级晋升机制,逐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待遇,提高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审计职业的吸引力。

五是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审计机关要围绕审计法定职责、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以科学的职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的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明确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专职审理人员等执法主体,科学分解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实行审计职业责任追究制度。按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执法程序中履行的职务及与审计执法过错的关联关系,分为直接责任、审核责任及领导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告诫、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职培训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依法向有关责任人追偿有关赔偿费用。

总之,审计职业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审计机关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逐步培养一支复合型和高素质的审计专业队伍,确保履行好经济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作用。(王广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