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紧扣“深细实准”抓执法

29.09.2015  19:20
  
  9月23日至25日,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监察四处协同市县执法队,对今年9月14日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相关方管理、标准化作业等方面存在较大缺陷,致使隐患长期存在、现场作业管理不到位、皮带作业未有效受控。执法检查组在对企业存在的16项问题和隐患逐项进行集体讨论,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的同时,要求企业对厂区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做好全方位安全防范工作;对设备设施现状、相关方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加强现场管理,强化制度落实,做到持续改进;从制度上、管理上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弥补不足,特别是针对职工年龄普遍偏大的特点,有效实施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促进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责令企业要对问题和隐患彻底整改,经省局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刘宝玲对此次执法“深、细、实、准”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把情况通报给所有冶金企业和监察人员,都要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找差距;要依法对问题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约谈企业负责人;要将情况通报主管部门并加大国企管理力度,认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严防责任流失引发事故。
  9月28日上午,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召开总队长办公会议,对刘宝玲同志的要求逐项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围绕将“深、细、实、准”四字要求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进行了深入研究。会议要求:一是总队全体同志要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省局党组和局领导关于执法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以指导和规范执法工作实践,促进全省安监执法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二是积极巩固和转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坚持和发扬“深、细、实、准”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双想”活动,努力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上动脑筋、出思路、想办法、出实招、下真功、求实效。三是进一步放大执法效果。各处在执法检查中要坚持依法从严处罚,绝不能因经济形势下滑,企业面临实际困难,而在执法处罚上“心慈手软”;对隐患较多的企业要严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绝不能一查了之、一罚了之。四是省监察总队在执法检查过程要通过传帮带、压担子等方法,充分调动市县安监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其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今后,总队每次观摩式执法检查结束后,要对参加观摩的企业进行巡查督导和抽查执法,不仅要检查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而且要检查市、县安监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情况,确保“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五是每个处都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工作指南”开展一次“回头看”,对没有完成的工作,要抓紧时间往前赶,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对于准备开展的观摩式执法检查,要早谋划、早动手,为企业整改、安监部门巡查复查留出足够时间,推动隐患“动态归零”。(袁晓华供稿    姚光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