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发布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6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情况。
2012年1月,总局组织全国工商系统开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这是自《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合同专项执法行动,时间持续一年。
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国工商系统共检查合同65万多份,约谈企业近9万次,发出行政建议书4.8万多份、责令整改通知书约4.5万份,查办案件4.4万多件,收缴罚没款达1亿多元。
2013年3月下旬,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子产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知》。《通知》印发后,各地工商机关迅速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规范电子产品市场秩序,努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地工商机关在此次专项执法中,共检查各类电子产品市场经营主体近16万户次,检查各类格式合同6万多份,约谈企业2500多次,发出行政建议书3000多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000多份,查办案件1400多件,收缴罚没款200多万元。
2013年9月,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对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各地工商机关针对银行业、电信业各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全面开展规范和监管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工商系统共约谈银行、电信企业7400多次,发出行政建议书1万多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500多份,立案查处案件1200多件,收缴罚没款2200多万元。
据了解,根据总局党组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将继续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将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打造成工商合同监管的“拳头产品”,并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使这项工作全面实现常态化。
来源: 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