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推选“十大最美救护员”的通知

10.07.2021  0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宣传褒扬群众性自救互救的感人事迹和典型案例,选树群众性自救互救典型人物,根据中国红十字会《2021应急救护推进年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红十字系统开展“十大最美救护员”推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选标准

(一)推选对象

1.推选对象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2.所推选对象应为志愿实施群众性应急救护行为(以下简称“救护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红十字志愿者、工作人员等。为在更大范围发挥宣传动员作用,应注意不同职业、年龄、性别等因素。

(二)救护行为

1.救护行为应发生在近五年内(2017-2021年),并成功挽救生命;

2.操作难度较大、现场危急程度高、有多次救护行为者可优先推选。

(三)传播效果

1.救护行为应有现场视频、照片或目击者证实,视频、照片越完整越好;

2.救护行为应得到新闻媒体传播且传播范围较广,有积极的社会影响;

3.救护员与被救者之间有互动,身份有反差、有张力或者救护过程有故事性、情节感人、有传播力的可优先推选。

二、工作安排

(一)7月,各省级红会、铁路系统红会向总会报送“十大最美救护员”候选人推荐材料,并提供相关报道素材;

(二)7月,总会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寻找最美救护员”报道的优秀案例,形成初选名单,组织评委会评选出“十大最美救护员”;

(三)8月,公布“十大最美救护员”名单,总会和各级红会通过中央和地方媒体、红十字自有媒体开展宣传;

(四)9月,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期间,邀请“十大最美救护员”观摩赛事并接受颁奖。

三、工作要求

(一)每个省级红会和铁路系统红会推选2名“十大最美救护员”候选人,于7月9日前向总会组织宣传部报送推荐表(见附件);

(二)各省级红会和铁路系统红会应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照推选条件择优推荐,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三)向总会报送“十大最美救护员”候选人时,应附上媒体报道和尽可能完整的现场救护视频(照片)、救护员证或师资证等证明材料(打包发至联系人邮箱);

(四)各省级红会和铁路系统红会要通过地方媒体、行业媒体、自有媒体对“十大最美救护员”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白世雄

  电话:010-84025890-503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