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儿子出车祸 父亲不愿争取多索赔

26.03.2016  10:15

说到交通安全,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大多数受害人都是希望多争取一些赔偿,可是下面这位父亲在法庭上,却不愿意为致残的儿子去争取更多的赔偿。这样的怪事是为什么呢?

正在审判庭里争吵是小王和他的父亲,二人之所以要发生争吵,还要从2014年,小王遭遇的一起车祸说起。

小王说,当时他是某公司装修工,当天他骑电动车准备去客户家里安装座便器,不想在半路上发生了事故。

撞上小王的是某公司司机张先生,当日他受公司委托出去办事,当行驶至槐安路与红旗大街东侧调头口,准备调头时,与骑电动车的小王发生了碰撞。

随后,小王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虽然经过治疗,但小王还是最终留下了伤残,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出院后,小王便将张先生和其所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随后桥西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判决张先生和当事保险公司赔偿小王两万多元的误工费和医药费,但是因为小王尚未作出伤残鉴定,所以法院没有支持小王的伤残和后续治疗费用的赔偿请求。所以这次小王又将两被告告上法庭。

可是在庭审质证环节中,小王依旧面临的一个难题,使得庭审无法进行。因为事故中受伤,致使其股骨头粉碎性骨折,医院在手术中为他打入了钢钉,无法拆除。而按照相关的伤残鉴定规定,必须是将体内钢钉取出后,才能做出伤残鉴定结果。这样小王的伤残鉴定级别就难以确定,也就无法认定赔偿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小王需要医院开具无法取出钢钉的证明,才能做伤残鉴定,否则就只能按照最低的10级伤残标准索赔。但是小王的父亲,却不愿意找医院医生开具相关证明。

那么为什么小王的父亲,不愿意找医院开证明,为儿子争取更多的赔偿金呢?原来,在小王住院期间,小王的父亲因为手术的问题,与医生发生过激烈的争执,所以尽管去了多趟医院,但小王的父亲始终没有能让医生开具不能取出钢钉的证明。

最终,在小王和代理律师的劝说下,小王父亲终于答应再去找医生协商,争取开出相关证明。法官也宣布休庭,待小王父子搜集证据后,再开庭审理。
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伤残鉴定都有哪些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