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汽车社会应该“宽容有序”

16.04.2016  00:50

近几年,关于出行的问题,屡屡成为社会热点。

机动车数量的爆发式增长,导致“”城不断出现,同时,停车难也成为大小城市“通病”;求解打车难,网络约租车呼唤合法身份,传统出租车也亟待开启改革;“马路杀手”频现,以及个别地方车管所集体违法的现象,引发对驾驶人培训以及交通安全的深思……

当类似这样的问题频频出现的时候,大多数人可能还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出行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汽车社会。

对所处时代形成理性认知,才能从全局上对所有出行问题进行系统把控。按照专业人士的理解,进入汽车社会,意味着需要在伴随机动车的大量增长的同时,对关于出行的一切要素进行系统规划和设计。这既包含基础设施的完善,也包含规划和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更包含着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创新。

出行问题,是最基本的民生之一。老百姓“衣食住行”是每天的生活需要,同时出行本身还关系着产业兴衰,经济发展。我们注意到,各种出行问题层出不穷,有关管理部门的治理举措应对相对滞后,往往因为推出的治理举措难以兼顾各方利益而陷入舆论漩涡。

之所以会如此,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既有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方法大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修修补补,往往只从治理便利出发,而忽视了人们对于出行便利的追求。

多元的社会,需要允许多元的出行方式并存,这是社会发展的现实决定的,也是满足不同人群出行需要的必然选择。由此,“宽容有序”应该成为这个时代交通治理的基调。

就此,完善道路、停车场等各种基础设施,为各种交通工具合理分配交通资源,制定法规保证出行的井然有序并保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环节首先要宏观考虑的时代问题。

当然,这种有序,尤其要彰显出对生命的尊重。具体而言,在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要强调交通强势方对交通弱势方的绝对尊重和礼让(例如斑马线前车辆礼让行人),要确立发生交通事故时宁可牺牲车辆也要保障生命安全的原则,甚至当人的生命权与交通法规冲突时,生命权也要高于交通权。

一个注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还提倡对汽车的有限使用。这需要政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公共交通不足以支撑汽车的有限使用时,对于电动车等较快捷交通工具的合理使用,允许其成为不错的替代选择。同时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工具而对交通资源共享的有益探索,也应值得提倡。

当然,对于国人而言,“有序”一词的普及,还需要补上重要一课。诚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所示,我们的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还需要显著提高。由此,某些城市推出的“以学代罚”的探索,极具针对性价值。一句话,我们需要从出行抓起,建立起一个社会对于规则的尊重。

文/河北日报记者 董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