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侦办案件,不必苛求警察的表情

17.12.2014  13:14

    湖南省临湘市的高中女生小娟(化名)晚自习下课一直没回家,第二天被发现裸死在离家不到80米的菜地里。警方赶到现场展开侦查,但一些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双手插在口袋里,嬉笑交谈。记者从临湘市公安局了解到,前往现场进行勘查的正是该局警察。(12月17日《西安晚报》)

    看到这条新闻之后,我的脑海里立马跳出一个人物——表哥杨达才,只因在灾难现场露齿微笑,被媒体记者抓拍个正着,于是乎他的官运戛然而止,由于被人肉,他在5个现场佩戴的5块名表被媒体曝光,最终还是因腐败问题而锒铛入狱,不该笑的时候笑了,或许至今还让他耿耿于怀。

    现在有警察在案发现场嬉笑交谈,同样被记者捕捉而见于报端,可见记者的眼光够犀利的,虽没有受到舆论的指责,上级领导的查办,但是记者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就是对警察在现场的表现很不满意,至少认为此举不妥。

    的确,女生被发现裸死于菜地里,案情的情节与影响均十分恶劣,和死者的家人一样,大家的心情都非常沉重与悲痛,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做人坚守的最起码的底线。可惜,某些警察却做不到这一点,在侦办案件现场很不严肃,嬉笑交谈,根本没有顾及到公众尤其是死者亲属的感受。对于某些警察的表现,毫无疑问必须诘问乃至批评。

    但细细想来,这样的要求又似乎过于苛刻,警察毕竟不是演员,他们每天几乎都在出警与办案,如果要求他们时时刻刻都绷着个脸,不苟言笑,实在是勉为其难,果真如此,谁还愿意从事这样的职业?以我来看,只要警察们都心存一颗怜悯与慈爱之心,只要认真细致公正地办案,就是对死者亲属最好的告慰,如果言谈举止注意场合,把握好分寸,当然就更好了,何必纠结纠缠于警察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