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假日权力和假日权利

17.09.2014  13:15

    大家都很熟悉那个“全国假日办”,而不太晓得它的“本来面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其办公室。现在,因为这个“协调会议”被撤销,“全国假日办”也正式撤销了。它操持了14年的职能被兼并,它被诸多网友吐槽的委屈亦终结。

    制度的设计,如果先天不足,其运行就难免别扭。一个设在国家旅游局的机构,一个名称说得很清楚是“假日旅游”的机构,却“决定”着世界上最多的人如何放假,这真是很奇怪的事儿。这个“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如果攫取关键词,本来应该简称为“全国旅游办”,只是这“旅游”为“假日旅游”,不管非假日的旅游而已。这个管旅游的协调机构,却管了“放假”,简直就是关公战秦琼。它仿佛就是柳宗元笔下的小虫蝜蝂,爬行时总爱抓东西背在自己身上,重到不能承受也不停止。

    好了,现在停了,止了。网上在欢呼:“再见,假日办!”哪有“再见”,只有“拜拜”,注定是后会无期了。

    事实上,假日、放假的安排,本质上与公民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关,与旅游没啥关系。13多亿公民的放假安排,至少应该由国务院办公厅来做出吧。放假如果只是从旅游的角度来考虑,那就是强烈的功利主义做法、经济主义色彩。如今富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式休假”,还真有“全国假日办”的功劳。比如“十一黄金周”变成了“准春运”、“第二春运”,幸福的休假变成巨大的苦难,真可谓是“中国式休假”带来“中国式遭罪”。

    “假日权力”的背后,可是公众的“假日权利”,所以权力的使用得慎之又慎。这“假日权力”看起来不大,但与那么多人的切身利益相关,如果处置不当,屡屡安排那匪夷所思的“奇葩假日”,权力的行使必然就会被公众唾骂,结果无疑会影响执政者的形象。可是,“十多年来,假日办没有真正解决什么问题”,专家毫不客气地批评这个组织,“假日安排也不征求业内外意见,其实是形式主义的典型代表”。

    谁都知道,真正落实“带薪休假”,才是真正体现“假日权利”。落实“带薪休假”,是一个现代的、文明的、法治的国家的必由之路。法定假日如果要屡屡加班干活,“休假”还想“带薪”成为黄粱一梦,那么,这哪是“休假”,分明是“假休”。“带薪休假”在发达国家已经做得很好,你去欧洲瞧瞧,夏天人家几乎是全民休假个把月,都往海滩或旅游胜地跑。休息、休假是公民的神圣权利,而不是权力的“恩赐”——这个大前提不搞清楚,不成为铁的法律,那么“带薪休假”对许多人来讲就是镜花水月。当然,权力中人除外。

    公民的休假权利,一定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知否,在美国法律中,就公民“休假权利”的规定,其篇幅比美国宪法还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