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业领域“潜规则”的深入调查 反腐大有深意
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有些单位设备采购多是单一来源,有些不进行招投标程序……面对广播影视领域的腐败问题,中纪委委员李秋芳近日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表示今年将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并同时制定约束机制,这一表态引起了各方关注。李秋芳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说,广播影视领域“不是清水衙门”,“不能说完全是一片净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它的一些腐败风险”。
其实并不仅仅是“有它的一些腐败风险”,至少从新闻的报道内容来说,发生在影视业中的潜规则已触目惊心,甚至与其他领域并无二致。譬如在少数大型节目的演出中,一些地方就患上了爱承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怪病”,地方承办的演出活动里面“自由度”很高,而票务中更存在不小的腐败空间。再譬如,在某些具体设备的采购中,数额巨大的订单最终给谁要靠拍板者来定,各种规章制度不得不沦为一纸空文,“价格要硬,但关系更要硬”。
正如中纪委委员李秋芳所说,我们必须转变一种认知,那就是广播影视领域仍然是“清水衙门”。伴随着多年来广播影视领域的持续发展,以及最近几年国家对于文化传播产业的高度重视,广播影视领域在越来越走进普通居民生活的同时,亦变得越来越具有“吸金”的能力,涉及到巨量经济交易的项目同样也在变多。作为一种规律,即便有着制度性的约束,但有利益聚集处就有可能出现寻租现象,广播影视领域自然也不会例外。
承认广播影视领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曾经被忽视的领域进行深入的调查,这表明的是,正在进入深水区的整体反腐,不仅呈现出了某种深度,而且开始呈现出某种“广度”。如果说打“老虎”,对那些早已造成社会怨言四起的腐败领域首先进行治理,这是反腐必然的规律所在。那么,把反腐的视线开始打量到曾经相对边缘的广播影视领域,这就是反腐更纵深的推进过程。而此种纵深的推进,必然形成涟漪效应,形成从腐败重灾区到腐败次重灾区的连锁治理图景。
有一个事实必须郑重指出,打量广播影视领域内的腐败,除却那些被媒体所列举的系列潜规则,同样必须被看到的是走向腐败的“人”。新闻中就提到,2012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广播电视广告经营中心原副主任何勇走上被告席,据检方指控,这个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广告经营中贪腐近1000万元。为什么一个电视台里的中层干部会走向腐败?为什么近千万的资金轻易就被其收入囊中?除却潜规则的流行,更大的缘由其实在于相关制度约束的缺失。
正因为如此,反腐剑指影视业潜规则其实大有深意。针对影视业等相关领域的“潜规则”,中纪委委员刘秋芳明确表示去年纪检派驻机构已“探底调研”,并将逐个领域去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巡视监督来予以防范。另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亦表示,要借此机会严格行业监管,建立起职业伦理规范和退出机制。可以预料,一场针对广播影视领域而展开的反腐,不仅会带来现实的威慑力,更会倒逼行业约束机制的完善,后者无疑更令人欣喜。(特约评论员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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