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沧州市委书记焦彦龙: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关键在落实

24.09.2014  15:34

    河北日报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坚持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主体责任,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沧州市委书记焦彦龙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突出领导带头。市委常委会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向社会公开作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十二项承诺;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明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问题十件实事。市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去年以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13次,以市委名义下发有关文件15个。今年7月,制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坚持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分管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经常督促。

    突出作风转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在全市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在全市深入开展“爱沧州、作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创新和完善干部“初始提名”机制,在全市树立凭“干事干成事”使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把广大干部注意力和精力凝聚到发展上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题,着力建设三级服务平台,推进两个代办制。

    突出惩防结合。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抓教育,定期组织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到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沧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心灵深处受到震撼。二抓制度,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三抓监督,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修订完善“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全市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四抓惩治,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惩治力度。今年1-7月份,全市共立案680件,同比增长21.21%,其中查处的县处级案件同比增长200%。

    突出检查考核。坚持年度考核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五查五看”:一查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二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查党委会记录,四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情况,五查腐败案件查处情况。通过“五查五看”,既强化了考核的激励作用,也为市委全面了解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增强了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突出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倒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明确追责调查内容,严肃追责。今年以来,全市共对24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